新竹縣大同國民小學辦理一百年度第四期
「攜手計畫課後扶助」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。
二、新竹縣國民中小學一百年度「攜手計畫課後扶助」計畫。
貳、目的:為配合教育部,弱勢關懷,縮短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,協助課後輔導。
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肆、主辦單位:新竹縣政府。
伍、承辦單位:新竹縣大同國民小學
陸、行動策略:
一、建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資料。
二、整體規劃補救教學方案。
三、就學習成就低落學生所需實施能力分班或小組補救教學。
四、招募並培訓補救教學人力資源。
柒、實施期間:一百年九月十八日起至一百年十二月二十日止,每班每週上課三日,每日上課二節。
捌、受輔對象:
(一)具有下列身分之ㄧ者:
1.原住民學生。
2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。但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(如:已接受資源服務者),不得重覆申請。
3.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。
4.低收入、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。
5.失親、單親、隔代教養家庭子女。
6.其他經學校輔導會議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(如村里長或老師證明家境清寒等),以不超過攜手計畫受輔對象人數20%為原則。
7.
(二)在學學習成就低落需補救者:都會地區以班級成績後15%,非都會地區以班級成績後35%為指標;本校適用非都會地區指標。
玖、辦理內容:計辦理九班,上課時間、地點及任課教師如附件一教室分配表。
拾、獎勵:依承辦人員辦理績效依權責予以敘獎鼓勵(推動小組成員如附件二)。
拾壹、經費:教育部專款補助。
拾貳、預期成效
一、 關懷弱勢學生,鼓勵其奮發向上,對課業上有困難處可尋求課後輔導之老師協助。
二、 提供安靜之環境,使有心學習之學生有書桌可完成其課業。
三、 輔導老師可以安撫其情緒,使學生有抒發之機會,並可得到成就感。
拾參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轉報縣府經教育部核定後實施。
附件一:攜手計畫教室分配表
活動中心(以面對舞台為準) 右側三樓 (33)
|
上課時間
|
週一
|
週二
|
週三
|
週四
|
週五
|
註記
|
1:30~2:10
|
攜手(1A)
|
|
攜手(4A)
|
攜手(1C)
|
攜手(3A)
|
|
2:20~3:00
|
攜手(1A)
|
|
攜手(4A)
|
攜手(1C)
林珮瑩
|
攜手(3A)
|
|
3:15~3:55
|
攜手(1A)
|
|
攜手(4A)
|
攜手(1C)
|
攜手(3A)
|
|
|
活動中心(以面對舞台為準) 左側三樓 (15)
|
上課時間
|
週一
|
週二
|
週三
|
週四
|
週五
|
註記
|
1:30~2:10
(1:30~2:10)
|
攜手(2A)
|
|
攜手(5A)
|
|
|
|
2:20~3:00
(2:15~2:55)
|
攜手(2A)
|
|
攜手(5A)
|
|
|
|
3:15~3:55
(3:00~3:40)
|
攜手(2A)
|
|
攜手(5A)
|
|
|
|
(3:45~4:25)
|
|
|
攜手(5A)
|
|
|
|
活動中心(以面對舞台為準) 右側二樓 (36)
|
上課時間
|
週一
|
週二
|
週三
|
週四
|
週五
|
註記
|
1:30~2:10
(1:30~2:10)
|
攜手(1B)
|
|
攜手(6A)
|
攜手(1D)
|
攜手(3B)
|
午休
|
2:20~3:00
(2:15~2:55)
|
攜手(1B)
|
|
攜手(6A)
|
攜手(1D)
|
攜手(3B)
|
|
3:15~3:55
(3:00~3:40)
|
攜手(1B)
|
|
攜手(6A)
|
攜手(1D)
|
攜手(3B)
|
|
(3:45~4:25)
|
|
|
攜手(6A)
|
|
|
|
附件二:大同國小「攜手計畫-課後扶助」推動小組
職稱
|
現職
|
姓名
|
組織運作分工事項
|
主任
委員
|
校長
|
徐敬堯
|
1. 綜理全校師生推動「攜手計畫-課後扶助」補救教學計畫。
2. 聘請委員督導考核業務之執行。
|
副主任
委員
|
家長
會長
|
彭鐵鏡
|
1. 協助學校推廣「攜手計畫-課後扶助」補救教學計畫。
2. 聯絡協調社區資源有效運用。
|
執行
秘書
|
教務
主任
|
王存祥
|
1. 協助主任委員綜理全校師生推動「攜手計畫-課後扶助」補救教學計畫。
2. 擬定全校「攜手計畫-& |
| 
|